【文章內容簡介】
Dim x,y,z as double 則 x, y定義成可變類型, z定義成雙精度型。 結束 ?對于字符型變量, VB中分為定長和變長兩種例如: Dim Name as string, Id as string*10 Name定義為變長字符型,其長度由接受的值決定。 Id定義為定長字符型,長度為 10個字符。 注意: 定長字符型接收數據時,不夠指定長度的用空格補齊,右邊超過指定長度的超出部分無效。 結束 ( 3)靜態(tài)局部變量 ?格式: Static 變量名 [As 數據類型名 ] ?這種變量只能在聲明它的過程中使用,屬于局部變量。 ?靜態(tài)局部變量在整個程序運行期間均有效,并且過程執(zhí)行結束后,只要程序不結束,該變量的值就仍然存在,該變量的占有空間不釋放。 例如: ? Static a as integer 變量 a為靜態(tài)整數型變量 結束 ( 4)模塊變量 ?格式: Private 變量名 [As 數據類型名 ] ?這種變量必須在某個模塊的聲明部分進行預先聲明,適用于模塊內所有過程。但對其它模塊不適用。 ?模塊變量在整個程序運行期間均有效。 結束 ( 5)全局變量 ?格式: Public 變量名 [As 數據類型名 ] ?這種變量必須在某個模塊的聲明部分進行預先聲明,適用于該模塊及其它模塊內所有過程。 ?模塊變量在整個程序運行期間均有效。 說明: ? 前兩類局部變量使用機會較多,可以在多個過程中使用一個變量名。 ? 使用后兩類模塊中的變量時,若重名則在使用時用模塊名加變量名的方法來區(qū)分重名的不同變量。 結束 ( 6)隱式說明 ?VB中使用未加說明的變量時,系統(tǒng)默認為可變類型( Variant),這種方式稱為隱式說明。建議初學者養(yǎng)成對變量顯示說明的習慣,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錯誤。 ?單擊 “工具” /“選項” ,在 “編輯器” 頁面上勾選 “要求變量聲明” 選項; ?或者直接在代碼聲明部分加上 Option Explicit,這樣在使用未說明的變量名時,系統(tǒng)就會發(fā)出錯誤警告。 結束 2.可變類型變量 Variant ?當說明語句中,使用類型關鍵字 Variant定義類型;或僅定義變量而不作類型聲明(或變量名不帶類型符),則該變量稱為可變類型變量。 ?這樣變量的類型,即對數據的存儲形式,將隨著存放的數據變化, VB自動完成各種必要的轉換。 結束 3.自定義類型變量 ?在 Visual 中允許用戶自己定義變量類型 ?在定義“自定義類型變量”前要先定義數據類型 結束 變量的作用域 表 32 VB應用程序的組成 VB應用程序 窗體文件 模塊文件 類模塊等文件 聲明部分 通用過程 事件過程 全局聲明部分 模塊層聲明部分 通用過程 模塊層聲明部分 通用過程 VB應用程序的組成: 結束 ?在一個過程內部定義的變量稱為局部變量 ?這個變量只能在本過程中有效 例: Private Sub Command1_Click() Dim a As Integer a = 5 Print a End Sub Private Sub Command2_Click() Dim a As String a = 你好! Print a End Sub 結束 說明: ?Dim語句定義的變量其作用范圍由 Dim語句所在的位置決定。 ?Dim語句出現在窗體代碼的聲明部分時,則窗體以及窗體中各控件的事件過程都可以使用這些變量。這種變量稱為窗體級變量; ?在過程內部用 Dim語句聲明的變量,只在該過程內有效。這種變量稱為局部變量。 結束 ?這種變量必須在某個模塊的聲明部分進行預先聲明,作用域為整個窗體或模塊。 例: Private a As Integer Private Sub Command1_Click() a = a + 1 Print a End Sub Private Sub Command2_Click() a = a + 2 Print a End Sub 結束 ?全局變量在標準模塊中用 Public或 Global 關鍵字聲明,可被程序中任何一個模塊和窗體訪問。 例: 在標準模塊中聲明: Public b As Integer 在 Form1中的過程事件: Private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