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完成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凡服從安排,參加縣中心工作、重大項目建設的,或接受分工,履行職責的,與現(xiàn)職領導干部同等考核,同等獎懲。從科級領導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的干部,仍然是在職在編干部。 一、改任非領導職務干部的范圍。縣委將根據非領導職務干部的個性特點、專業(yè)特長、能力水平、身體狀況等因素和實際需要,抽調部分同志參與縣中心工作、突擊性任務和重大項目的推進督查。各單位要及時將改任非領導職務干部工作安排情況向組織部報告。要切實維護好機關形象,自覺遵守本單位 XX 縣區(qū)中心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廉政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凡改任非領導職務的干部一律不參加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