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城房產培訓積分管理辦法為加強學習型組織建設,提高公司員工的整體素質與專業(yè)技能,實現員工與企業(yè)同步發(fā)展,特制定本辦法。一、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江蘇新城房產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新城房產股份有限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應參照本辦法規(guī)定,由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按規(guī)定程序發(fā)文實施。二、培訓積分員工參加公司人力資源
2025-08-04 14:18
【摘要】1附件:南京銀行法人賬戶透支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適應法人客戶(以下簡稱“客戶”)的融資需求,對優(yōu)質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貸服務,根據《貸款通則》和本行有關授信業(yè)務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法人賬戶透支是根據客戶申請,核定賬戶透支額度,允許其在結算賬戶存款不足以支付時,在核定的透支額度內直接透支取得信貸資金的
2025-08-29 13:46
【摘要】XX村鎮(zhèn)銀行小微企業(yè)授信業(yè)務盡職免責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改進小微企業(yè)金融服務,規(guī)范貸款風險管理機制,促進貸款調查、審查、審批、檢查履職盡責,提高信貸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yè)銀行法》、《貸款通則》、《商業(yè)銀行小企業(yè)授信工作盡職指引》及本行《小企業(yè)授信管理辦法》和有關新產品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授信工作盡職免責是指在轄內機構授信
2025-08-09 15:43
【摘要】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問責管理辦法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統(tǒng)一編碼:Q/CSG-GPG210009-20162016-03-31印發(fā)封面2016-03-31實施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稱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問責管理辦法制度編號Q/CSG-GPG2100
2025-04-17 04:09
【摘要】酒泉第四中學學生德育積分制管理辦法為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培養(yǎng)適應社會需求的技能型人才,把學生在校德、智、體三方面的表現化為分數,以此來衡量每位學生的綜合成績,讓學生學習、生活、工作、娛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一、德育積分(占40%)(一)指導思想學生思想品德、行為規(guī)范、各種表現都用分數來計量。以此來考核德育,其目的培養(yǎng)學生自治自理、自
2025-04-17 08:54
【摘要】南店中心完小教師績效積分制管理方案(討論稿)一、教師工作積分制管理的指導思想根據2013年克旗教育局《精細化管理方案》的安排部署。對教師建設提出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做合格人民教師,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目標,以貫徹按愛崗敬業(yè)為準則,以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教研等工作進行全面公平、公正的評價為重點,實行教師自我評價與組織考評相結合,年度考評與從教累計考評相結合
2025-04-09 06:43
【摘要】廈門培訓網()-全國知名教育培訓門戶網本手冊唯一正版購買渠道:廈門培訓網,購買時請先添加QQ:798445631或短信確認:15959230263核對最新版本!購買本手冊請先咨詢QQ客服:798445631確認是否為最新版本,以便獲得免費升級?。》e分獎勵管理辦法
2025-09-04 09:33
【摘要】黨員積分制管理辦法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根據縣委組織部《關于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的通知》結合xx鄉(xiāng)實際,特制定本辦法。一、適用用范圍原則上所有黨員舉納入黨員積分制管理范圍。70周歲以上農村老黨員、或因長期病臥、身體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發(fā)揮作用的黨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支部討論,報鄉(xiāng)黨
2025-04-14 13:48
【摘要】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文件編號:THGL-WI-408版本:A/0密級:非密投資銀行業(yè)務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編制:投資銀行總部日期:2010年12月3日審核:謝繼軍日期:2010年12月7日批準:孫議政日期:2011年1月27日序號版本號簽發(fā)人簽
2025-04-12 06:45
【摘要】露天煤礦現場隱患征詢責治理方法 第一條為深化貫徹落實“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決貫徹不平安絕不消費的原那么,有力打擊人為隱患的產生,嚴肅追查隱患制造者的責任,改變平安治理跟...
2025-03-26 02:52
【摘要】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文件編號:THGL-WI-408版本:A/0密級:非密投資銀行業(yè)務盡職調查管理辦法編制:投資銀行總部日期:2021年12月3日審核:日期:2021年
2025-05-13 20:57
【摘要】市級機關科級以下公務員學習培訓積分管理辦法(試行)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公務員培訓管理,規(guī)范公務員培訓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工作條例(試行)》和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培訓規(guī)定(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市級機關科級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科級以下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積分計算,按照本辦法管理。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務員
2025-04-14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