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風險在于承運人將貨物交給非提單持有人,真正的提單持有人無法提到貨物?!保?)謹慎選擇貿易術語。這樣會使一個涉外合同變成一個內容在隨著網頁內容的更新而時時變動的“動態(tài)合同”。文檔出自: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專刊》網址:第五篇:學《合同管理制度和法律防范風險》有感學《合同管理制度和法律防范風險》有感經濟合同是市場經濟和法制經濟結合的產物,無論哪個層面的經濟活動,都要有法律的約束,合同作為一種有法律效應的媒介,在諸多領域中都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在建筑行業(yè)尤為重要。這樣不僅不利于共享中心審核崗全面了解業(yè)務實質、把控風險,也造成會計檔案資料的部分缺失。具體到日?;硕裕春贤瀱问欠裼腥笔?、漏簽、代簽、簽字時間不符合邏輯等情況。每一個稽核崗人員都要為公司站崗把關,始終堅持稽核無小事的原則,要認真稽核、依法依章稽核、依合同文本稽核,切實把工作落到實處。合同會簽及審批支付流程科學合理是防范風險的重要前提。合同全面記錄了經濟活動的全過程,是審核稽核的重要參考依據。孫榮達,澳大利亞阿德萊德大學法律碩士,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國際業(yè)務部負責人。通常給出鏈接條款的一方是處于強勢地位的出口商,例如微軟、谷歌以及蘋果公司等。國際海事委員會制定的“電子提單規(guī)則”第9條規(guī)定:“??交貨時,只要收貨人出示有效文件,經承運人核實后即可放貨。因此加大對企業(yè)內部審單人員的培養(yǎng),是長期防范信用證風險的一個重要措施。進口商設置軟條款的主要目的就是控制信用證的議付,實際上已經把銀行信用轉化成了進口商自身的商業(yè)信用風險,因此選擇具有良好信譽的進口商能從一定程度上避免軟條款的現(xiàn)象。如明確表示開證行付款以買方承兌賣方開立的匯票為條件。行為或法律事實發(fā)生于境外。因此,企業(yè)除了提高人員素質,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外,聘請有合同法律知識和業(yè)務能力的專業(yè)人員做法律顧問,是企業(yè)避免合同法律風險的一條捷徑。在簽訂合同時除了要對合同交易對方進行審查外,還應認真制作合同條款并仔細審核,即使是一個標點也不能放過。當運輸公司要求宏洋公司付款時,宏洋公司卻拿出主合同,稱按主合同規(guī)定應將貨物運到岳陽。當談到交貨地點和其他一些細節(jié)問題時,商貿公司稱火車將開必須南下,在交貨地點一欄上草草填上“在湖南岳陽”便迅速離去。對方突然以比較低的價格銷售產品,則很有可能是因為對方資金鏈斷裂,爭需資金回籠,而對方資金不足,也是產生合同違約的一個原因。可能會增大訴訟成本,更可能因為“地方保護主義”而降低了勝訴的幾率,為企業(yè)帶來損失。n(八)違約責任條款n 違約責任條款是十常重要的條款,如果你在合同中起草一個比較好的違約條款,則很有可能會限制對方違約行為的傾向。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約定不明確,則可能會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還有住所、辦公場所,是否與營業(yè)執(zhí)照上是否一致,如果不是,那么我們就要問個為什么?是因為從小的辦公場所換到更大的場所,還是因為不誠信 故意變更經營場所。合同法律風險及防范要點 n 合同主體 n 合同形式 n 合同內容一、審查合同主體n 合同主體即民事主體,是指在民事法律關系中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為此,在供用電合同中,對相當的格式條款應作出特別處理,同時,盡量避免發(fā)生歧義的表述。合同附件體現(xiàn)充實主合同、變更合同、完備合同作用。合同的期限規(guī)定的合同的履行起止時間,有利于雙方作計劃,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六、關于供用電合同中的預付電費問題供用電合同是民事合同,民事合同的主要特征是合同雙方當事人處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對于產權相對復雜的,應在供用電合同中或產權協(xié)議中逐項明確、準確表述。一旦發(fā)生糾紛,供電方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用電方在拖欠電費情形下,私自過戶,新用戶承受了,供用電合同當事人中一方仍然是原用電方,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因此消滅。”為此,供電方應區(qū)分不同情況,區(qū)別對待。一、關于供用電合同簽訂主體問題簽訂合同的主體需具備民事行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否則,該等合同處于無效或效力待定狀態(tài)。就供電企業(yè)的供用電合同履行中暴露的問題,筆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供用電實際,進行法律分析并提出防范建議。”第八十四條規(guī):“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供電方與用電方之間的供用電合同關系,不因用電戶的私自過戶而消滅。當表述前后不致、或與現(xiàn)實狀況不一致且是供電方原因所致的情形下,供電方應為違約的一方。建議:供電方與用電方之間在供用電合同中應對產權的劃分、維護責任的劃分作出準確的界定,通常情形下,產權與維護管理責任掛鉤。建議:供電方相關部門應對所屬用電戶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查,對那些,拖欠電費的用戶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如通過簽訂電費結算協(xié)議、簽發(fā)催費通知書來中斷電費債權的訴訟時效;對那些陳欠電費的,應主動采取法律途徑,提起訴訟,來解除,即使用電戶最終不能償還電費,供電方可憑法院的生效判決等法律文書,規(guī)避自己的責任,降低法律風險。七、關于供用電合同期限問題一般情形下,合同期限也是合同的必備條款。八、關于供用電合同附件問題合同附件一般是指,在簽訂主合同時,沒有發(fā)生、不宜體現(xiàn)在主合同中、照顧主合同的行文、合同簽訂后,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其他與主合同具有相關性的材料。根據實踐操作,若雙方對格式條款理解發(fā)生偏差,一般是作出有利于提供合同相對方的解釋。n 如何正確簽訂和使用合同已成為擺在每一個企業(yè)經營管理者面前的重要問題。從企業(yè)的營業(yè)執(zhí)照我們可以獲得一定的信息,比如:如果對方注冊資金比較少,而雙方簽訂的合同標的數額特別大,那么我們就要考慮對方有沒有實力簽訂這個合同以及有無能力履行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在合同形式方面應該要注意:(1)法律明確要求書面形式的,一定要用書面形式(如合同法規(guī)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標的即是合同交易的對象,合同是圍繞標的物展開談判,形成交易的規(guī)則,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如果沒有約定,則合同不能成立。(六)定金條款定金條款應寫明“定金”字樣,合同條款如果寫“留置金、押金、保證金、訂金|等”,沒有約定“定金”,如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會給予支持。施工企業(yè)人員的變動較為頻繁,當對方更換新的經辦人時,應當要求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將按照法律規(guī)定確定管轄法院。經常找不到對方老總或財務人員,這也有可能是對方財務發(fā)生狀況的一種表現(xiàn),很有可能是因為躲債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