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其他財務手段執(zhí)行擔保財產(chǎn)。抵押登記并不是一項法定義務,未登記不會導致船舶抵押無效,仍受普通法或衡平法的保護;在因船舶未登記致使抵押無法登記的情況下,抵押權人仍然可以對抗船舶的善意受讓人。船舶抵押權隨被抵押船舶債權的轉移而轉移,隨被抵押船舶的滅失而滅失。由本條規(guī)定可以得知,船舶抵押權是因債權引起的物權擔保權益,發(fā)生這種擔保利益的條件是船舶抵押權人給付了約定數(shù)量的貸款,債務人與債權人約定在抵押船舶上設定未來的變賣求償權,通過法院拍賣買受人可以獲得清潔權利,抵押權人可以就拍賣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Interest Additional Perils (Pollution)Policy), “早已存在的優(yōu)先權保險 ”(Mortgagees39。所以,船舶的變價價值并不專屬于抵押權,優(yōu)先權人和留置權人有權就船舶價值先于船舶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受償。同時由于法定船舶抵押權(Statutory Mortgage)不需要轉移船舶所有權的性質,證明船舶抵押人各項義務的保證契約由此而來的負擔了更多保障抵押權實現(xiàn)的義務,是抵押權人抵押權的保證證明。在金融危機的時代背景下,實現(xiàn)擔保信用,充分利用船舶的融資功能對我國金融業(yè)以及航運業(yè)的發(fā)展都是頗有裨益的。但船舶抵押權所反映的信用價值會受到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先性受償權利的減損,是一種隱含有很多風險的擔保權益,這種風險使得抵押權人很難對這種內含不穩(wěn)定期待利益的權利的風險進行估計。在船舶抵押權法律關系中,以船舶中心,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圍繞船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船舶作為一種動產(chǎn)在法律上擬制為不動產(chǎn),在權利公示方面卻與不動產(chǎn)有著相似之處,不動產(chǎn)的權利的取得需要登記公示,船舶上權利的取得也需要登記公示。即 20 總噸以下的船舶不是海商法意義下的船舶,也不屬于本文討論的范圍。第二節(jié) 船舶抵押權客體分析一、船舶抵押權法律關系分析船舶抵押權法律關系是民事法律關系,以債權為原因,以實現(xiàn)債權利益為目的。此外,通說認為船舶抵押權還具有價值性,物上代位性與從屬性。船舶抵押權的本質是擔保物權,在大陸法系是用物權法理論調整的,在英美法系中被財產(chǎn)法所調整規(guī)范。抵押權人對該抵押物交換價值的準確評估,以及該抵押權在所在法域下的排他性程度與該抵押物的本身價值的穩(wěn)定性決定了該抵押權在未來能保障債權的效果。船舶抵押權制度的構建包括權利范圍,權利行使規(guī)則,權利救濟措施這三個主要部分。在船舶抵押融資法律關系中,降低銀行信貸風險是使得船舶融資人降低貸款成本的關鍵。同時存在這三種船舶物權可以說給船舶融資中的貸款方造成了不小的困惑,在求償價值的確定上,在實現(xiàn)抵押權過程中,在司法實踐適用準據(jù)法的過程中。質權則兼具留置性擔保物權和優(yōu)先受償性擔保物權的雙重屬性。這些擔保物權類型的劃分對研究抵押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它體現(xiàn)了在同一個擔保物上船舶抵押權與船舶優(yōu)先權和船舶留置權之間存在關系與沖突。船舶抵押權人實現(xiàn)船舶抵押權的問題是本文研究的核心。1 / 56第一章 船舶抵押權基本理論分析 船舶造價不菲,即使是一艘較小型的船舶,船東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而現(xiàn)今船舶結構越來越復雜,對于船東來說買入一艘船舶通常需要進行融資,而船舶抵押這一擔保方式由于成本低的特點被廣泛地應用于船舶融資中。進行船舶抵押權相關法律問題的研究對銀行提高信貸風險防范能力有著重要作用。本章具體涉及船舶抵押權登記的價值內涵與功能,船舶抵押權登記的模式選擇,并結合我國與英美法下的登記制度作對比分析,提出我國船舶抵押權登記中存在的問題及對應的建議。本文研究范圍是由特殊抵押物船舶形成的擔保法律關系下的船舶抵押權相關法律問題,包括船舶抵押權的基本理論以及船舶抵押權的設立、效力、實現(xiàn)。以船舶抵押權從設立到實現(xiàn)的整個邏輯過程為主線,提出見解,以法律的社會與經(jīng)濟效果為宗旨融會貫通地分析問題,從法律原則到法學基本理論再到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最后提出立法建議,形成一個完整的分析問題到解決問題的框架。s fragility had been manifest by the financial crisis. How to realize the best arrangement under the principle of value creation and financial stability reflected in the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loan guarantees. Ship mortgage in the field of ship financing is the main form of security to ensure normal development of ship financing business,the study of the legal problems of ship mortgage is profitable to the shipping industry and financial industry in China.The research scope of this study is the legal problems of ship mortgage under the Security Law formed by the special collateral vessel, including the basic theory of ship mortgage, the establish of ship mortgage, the effects of ship mortgage and the realization of ship mortgage.By the applying of the legal theory of Civil Law and Common Law and cases after prehensive consideration of the specificity of ship39。第四,現(xiàn)時雖然航運景氣度有所回升,但許多船東和造船企業(yè)仍然面臨著船舶融資困難的問題。 1船舶抵押制度是基于19世紀晚期的土地抵押與傳統(tǒng)的海商實踐發(fā)展而來的。第一節(jié) 船舶抵押權的本質建設一個好的法律制度,需要對一個法律制度內涵有本質的理解,而船舶抵押制度內涵的核心即是船舶抵押權,船舶抵押權從本質上首先是一種物權。意定擔保物權是擔保物權的主要形態(tài),具有較強的擔保功能和融資功能,為商業(yè)社會所必不可少。定限性擔保物權是指以在標的物上設定具有擔保作用的定限物權為構造模式的擔保物權,比如抵押權、質權等;后者系指以將標的物所有權或其他權利移轉于擔保物權人為構造模式的擔保物權,比如讓與擔保。布萊克法律詞典中對押船貸款是這樣定義的:“Bottomry Bond: A contract for the loan of money on a ship, usually at extraordinary interest, for maritime risks encountered during a certain period or for a certain voyage. The loan can be enforced only if the vessel survives the voyage.”從布萊克法律詞典對押船貸款的定義中我們得知,早期的押船貸款即“Bottomry”這種船舶冒險投資借貸借款人需要負擔極高的利息,因為貸款人承擔了早期海上運輸負有的巨大風險,一旦船舶滅失貸款人付出的貸款也將無法收回。物權的發(fā)展從所有權中所有權人對物的自由使用,發(fā)展到所有權人讓渡財產(chǎn)價值設定財產(chǎn)負擔,出現(xiàn)了一種用實物資產(chǎn)交換流動資金的擔保方式。抵押人在抵押物上設定抵押,向抵押權人表明未來可以通過支配該抵押物的交換價值實現(xiàn)其債權。它保障了金融業(yè)對特定產(chǎn)業(yè)的支持,而這些特定產(chǎn)業(yè)也需要金融業(yè)的支持。 4 船舶抵押權所具有的定限性,是指這種權5 / 56利一旦設定到特定的擔保物上,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在一定程度上將受到限制。筆者認為,這些權利體現(xiàn)在擔保物的財產(chǎn)屬性上,因為擔保物作為有價值的財產(chǎn)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兌換成現(xiàn)金,而擔保人恰恰需要現(xiàn)金,在船舶抵押的情況下抵押人通過繼續(xù)占有船舶,受讓船舶的未來價值給抵押權人作為本金和利息的擔保,來取得相對應的資金的使用權,保留船舶的經(jīng)營權,那么抵押權人享有的自然就是在約定時間屆滿時取得利息與本金的權利,或者在貸款人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變現(xiàn)船舶價值的權利。船舶抵押權這一權能的實現(xiàn)4 賀紹奇:《國際金融擔保法律理論與實務》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22 年 1 月第 1 版,第 122 頁5 王澤鑒:《民法總則》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22 年版,第 204205 頁以抵押權有效設立為前提。第二,雖然為動產(chǎn),但在法律上常常將其作為不動產(chǎn)處理。商法的價值本位是效益,民法的價值本位是公平,經(jīng)濟法的價值本位是社會利益。在船舶取得船舶國籍的問題上船東需要考慮選擇船旗國,在所有權登記上立法者需要考慮本國的法律規(guī)定與實務法律法規(guī)是否合理完善。這種執(zhí)行權的內涵在于優(yōu)先使用船舶拍賣價值受償債權。對于船舶抵押權人來說只能依賴合同約定與抵押權登記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在船舶抵押權權利實現(xiàn)方面船舶抵押權還面臨著順位在先的優(yōu)先權與留置權的7 楊與齡:《民法物權》 ,臺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1981 年版,213 頁9 / 56挑戰(zhàn)。對于船舶抵押關系中的抵押權人來說,船舶的物理價值只是標的物的價值而非船舶抵押權的擔保價值。I Risks)Insurance), “抵押權方的權利保險”(Mortgage Rights Insurance)組成抵御風險的救濟網(wǎng)。所以這更進一步形成了船舶形式上的擔保能力與實際償付能力的差距。在英國法中,船舶抵押分法定抵押(Legal Mortgage)和衡平抵押(Equitable Mortgage),在 《1854 年商船法 》(Merchant Shipping Act)之前,法定抵押指的是普通法抵押(Common Law Mortgage),與衡平抵押之間的主要區(qū)別是前者船舶所有權須由抵押人轉移給抵押權人,而后者不轉移船舶所有權。布萊克法律詞典中對衡平抵押是這樣解釋的:“A transaction that has the intent but not the form of a mortgage, and that a court of equity will treat as a mortgage. Whenever a transaction resolves itself into a security, or an offer or attempt to pledge land as security for a debtor liability, equity will treat it as a mortgage, without regard to the form it may assume, or the name the parties may choose to give it……9”亦即是具有抵押的合意但沒有采取本來應該有的形式,法院亦會承認其抵押的實質性交易??偟膩碚f,抵押權人會有在傳統(tǒng)真實法定抵押權下的相同的權利,但是強制執(zhí)行財產(chǎn)的方式通常是有法律所管制的。一般而言,會有以下形式擔保作為融資抵押下的擔保,針對財產(chǎn)或船舶的保證契約,船舶各種保險賠付轉讓擔保,船舶收益(租金、運費)的轉讓擔保,針對自然人的個人擔保,針對公司或集團的公司股票質押擔保。而對于其他公司債權人是否會有影響呢,這一點英國法利用公司登記制度很好的解決了這一問題,也就是將海上債權債務與陸上債權債務人的各種權利用登記體系明晰的確立下來,通過法的規(guī)定實現(xiàn)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船舶抵押權的設定,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13保證契約首先是契約,在形式要件上更嚴肅地執(zhí)行簽署、蓋印及交付的過程,與一般合約不同它不需要有“約因”或“對價”(Contraction)。這個具有雙方合意內容的抵押是特定的,并且保證契約中條款是被并入登記申請表中的。第二節(jié) 船舶原始登記廣義上的船舶登記制度包括船舶國籍登記,船舶所有權登記,船舶抵押權登記,船舶光船租賃權登記。 17我國的船舶登記制度起源于國民黨政府于 1931 年實施的《海商法》 。只有具有所有權的人才能處分船舶。然而,這類船舶的抵押仍是有效的,但只能取得衡平法抵押權的地位。 《船舶登記條例》 第2條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住所或者主要營業(yè)所的中國公民的船舶、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主要營業(yè)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方投資人的出資額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企業(yè)法人的船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務船舶和事業(yè)法人的船舶、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jiān)督機構認為應當?shù)怯浀钠渌皯斠勒沾暗怯洍l例的規(guī)定進行登記。關于船旗國法律的適用范圍,大部分國家都認為船舶抵押權的準據(jù)法只適用于與抵押權的設定與效力有關的事項,并不當然及于船舶抵押合同中的事項。 ”適用了 SVG國的《商船運輸法》 。由于該船舶光租承租人拖欠另一第三人五礦公司光船租賃合同保證金,經(jīng)該另一第三人的申請,船舶在溫州港被扣押。s registry or at a central office, shall be regarded as valid and respected in all the other contracting countries.”亦即船籍國的法律決定了抵押權是否生效。所以對于船舶抵押權人設定船舶抵押權來說,一國的船舶國籍登記制度以及船舶所有權登記制度都是非常重要的。二、船舶原始登記對船舶抵押權實現(xiàn)的影響對于船舶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