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國際法編纂的歷史發(fā)展 ?(一)始于 18世紀的私人和學術團體的編纂 ?(二) 19世紀以來開始了采取召開外交會議制定國際公約的方式進行的官方編纂 ?(三)一戰(zhàn)后國際組織開始了對國際法的編纂 ?三、聯(lián)合國與國際法的編纂 ?(一)二戰(zhàn)后國際法的編纂工作主要由聯(lián)合國國際法委員會進行 ?(二)國際法委員會的任務 ?1.國際法的逐漸發(fā)展:“就國際法尚未規(guī)定的”一些問題或“各國實踐尚未充分發(fā)展成為法律的”一些問題擬定公約草案,以促進國際法的發(fā)展。 2022年某個在聯(lián)合國擁有普遍咨商地位 的非政府國際組織通過決議,提出了一個該區(qū)域的劃定方案。 ?三、確定法律原則的補助資料 ―― 不是直接淵源 ?(一)司法判例 ( judicial decisions) ?司法判例主要是指國際法院和國際仲裁法庭所作的判例。通例( usage),又稱常例或慣例,指各國對某種事項長期重復地采取的類似行為。該條規(guī)定: (c).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recognized by civilized nations; (d).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59,judicial decisions and the teachings of the most highly qualified publicists of the various nations, as subsidiary mean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rules of law. ?(二) 《 國際法院規(guī)約 》 第 38條第 1款是對國際法淵源的權威說明。 ?學習難點:習慣國際法、國際組織決議、國際強行法。 ?當代國際法最主要的淵源: 20世紀后條約數(shù)量增加 ?絕大多數(shù)條約是特別法,而非普遍法:僅約束成員國 ?約束力來源:“約定必須遵守”( pacta sunt servanda) ?(二) 國際習慣 (International Custom) ? 國際習慣是各國在反復實踐中形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不成文的行為規(guī)則,是國際法主要淵源之一。 ?( 2)一般法律原則是從“一般法律意識”中引申而來。如聯(lián)合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