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多的人退出保險。但實際上,由于保險人通常難以有效識別投保人的風險類別,設計這種形式的保險契約也就變得非常困難。逆向選擇問題是一個自然—代理—契約—自然—委托—支付的序列問題,而事前道德風險是一個契約—代理—自然—委托—支付序列問題,事后道德風險則是一個契約—自然—代理—委托—支付的序列問題。因此,從不對稱信息對保險市場的影響看,保險契約有三類:一是考慮逆向選擇的保險契約;二是考慮道德風險的保險契約,其中包括考慮事前道德風險和事后道德風險的保險契約;三是同時考慮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保險契約。換言之,保險人要解決逆向選擇問題,就要為投保人設計出這樣的保險契約,即從某種特定類型投保人的角度看,這正好是自己的最適契約。即通過對高風險者采用較低的共保率、較高的保費價格,對低風險者采用較高的共保率、較低的保費價格,達到誘使?jié)撛谕侗H苏f真話的目的,從而使各種類型的投保人可以自主選擇醫(yī)療保險來提高自己的效用水平。他們認為,考慮事前道德風險的最優(yōu)保險契約應是部分保險形式,這種最優(yōu)保險契約與被保險人必須承擔一個固定比例風險損失的共同保險契約形式有著相似之處,這種共同保險條款為被保險人采取最優(yōu)水平的防損努力提供了激勵因素,即可以通過在保險契約中加入免賠額或共保額條款,使被保險人謹慎行事的邊際收益或不謹慎行事的邊際成本為正值。如對機動車輛險來說,車輛的丟失以及車禍等意外事故的發(fā)生,與車主采取的防盜措施、駕駛謹慎與否等有關?! 】傊?,從保險人設計保險條款可以采用的激勵機制來看,無論是從罰的角度設計,還是從獎的角度設計,都不是無約束的。應指出的是,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是永恒的,不對稱信息的存在使得經(jīng)濟運行機制不能達到最優(yōu)狀態(tài),任何針對性的策略都只能盡量抑制和減輕不對稱信息對保險市場的束縛。信息經(jīng)濟學教程[州。北京:機械工業(yè)出版社,1999. [4]徐新,邱苑華。博爾奇著。系統(tǒng)工程理論方法應用,1999,(1):23—26.8 / 8。北京:商務印書館,—469. [7]FLUET C,PANNEQUIN Contracts Under Adverse Selection with Random Loss Severity,Working Paper, University of Quebec at Montreal,1997. [8]沈思瑋,李松濤,俞自由。博弈論與信息經(jīng)濟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6][挪威]卡爾斯凱伯等著。因此,要實現(xiàn)保險業(yè)持續(xù)、快速、健康的發(fā)展,就應當進一步研究不對稱信息對保險市場的影響,研究保險市場有關各方在長期或短期的不對稱信息狀態(tài)下的行為規(guī)律,揭示非對稱保險市場的內(nèi)在特征,為保險人的保險經(jīng)營活動提供決策依據(jù)。二是保險人使保險買方提供私人信息的邊際效用等于邊際成本(邊際負效用),亦即保險人付給保險買方的信息租金必須足以彌補保險買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采取防損措施所付出的成本?! ∨c事前道德風險的情形類似,考慮事后道德風險的最優(yōu)保險契約設計也經(jīng)常使用如下的制度規(guī)則:即保險人為了防止來自被保險人的保險欺詐,比如被保險人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情形發(fā)生,保險人在設計契約時還要規(guī)定一個與被保險人的利益有關的核賠查勘條款,當被保險人決定將一種風險狀態(tài)報告給保險人以后,保險人根據(jù)某概率函數(shù)對被保險人的索賠進行隨機核賠查勘,最后決定是否賠付?! 】紤]事后道德風險的最優(yōu)保險契約同樣可以在委托代理理論的框架下進行設計?! 】紤]事前道德風險的最優(yōu)保險契約設計也同樣引起了廣泛關注。針對這種現(xiàn)象,保險人可以通過自選擇機制的設計來防范醫(yī)療需求方的逆向選擇?! 嶋H中,考慮逆向選擇的最優(yōu)保險契約的設計思想是:保險人通過向保險市場提供具有自選擇約束特征的契約以對投保人進行風險分類,亦即保險人通過提供價格以及賠付額不同的有區(qū)別的保險契約以誘使?jié)撛诘耐侗H诉M行自選擇,自選擇的保險契約對于特定的投保人來說具有更高的期望效用,而保險人由此根據(jù)投保人選擇的特定的保險契約推測出投保人的風險類型。Crocker和Snow(1986)就指出,被保險人是否遭受了意外事故的損失等信息會影響最優(yōu)保險契約的形式。因此,無論保險人采取什么樣的策略,逆向選擇風險只能是部分的減輕和避免?! 。ǘ┍kU人對付逆向選擇的策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