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people性欧美熟妇, 色戒完整版无删减158分钟hd, 无码精品国产vα在线观看DVD, 丰满少妇伦精品无码专区在线观看,艾栗栗与纹身男宾馆3p50分钟,国产AV片在线观看,黑人与美女高潮,18岁女RAPPERDISSSUBS,国产手机在机看影片

正文內容

夫妻約定財產制的發(fā)展改革及立法建議-wenkub

2023-07-12 14:10:46 本頁面
 

【正文】 一。第二,個人意志與社會意志的整體統(tǒng)一,這一特點反映了社會與個人、整體與局部、集中與民主的辯證關系,是社會主義民主原則在法律上的表現。這就使得社會主義民法的平等原則具有不同于剝削階級平等原則的特點。我國民法是公法,它同其它法律部門一樣,是公有制經濟的上層建筑,民法上的平等原則早已成為我國民法基本原則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不是這樣,如果放任政治經濟強權欺行霸市、賭賄公行,坑蒙拐騙,必然違背公平競爭、優(yōu)勝劣汰的交易規(guī)則,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破壞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睹穹ㄍ▌t》還是根據人身關系的這種客觀要求,從而在法律上確定了各種人身權,并要求除權利主體之外的不特定的任何人,均負有尊重和不得侵犯的義務。人身關系,是指與人身不可分離,而以特定精神利益為內容的社會關系,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榮譽、著作發(fā)明等所發(fā)生的社會關系。馬克思在商品自由過渡時提出:“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說每一方只有通過雙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為,才能讓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別人的商品。民法不僅是調整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的基本法,而且又是調整平等主體間人身關系的基本法。我們認為,平等原則固然是商品經濟的基本規(guī)律即價值規(guī)律的必然反映,而且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特有的經濟規(guī)律的必然要求?!边@一立法精神充分肯定了這一規(guī)律,同時也反映了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本質特征,尤其是集中表現了作為民法主要調整對象的商品經濟關系的客觀要求。在商品交換中,彼此以平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的資格出現的,因而這種交換的成立就必須是雙方自愿的,按照等價有償原則進行。二、平等原則與社會主義商品關系及其民事主體間財產、人身關系《民法通則》第三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具有典型的專制度的形式?!笨v觀世界文明史,可以看出先從原始的平等觀念中得出現代國家政治制度中的“平等權利的結論”,并使這種結論成為某種自然而灰和不言而喻的東西是西方文明國家,這決不是上帝偏愛,而是由這些民族生存和繁衍的自然條件而決定的。他們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過是用于掩飾對工人剝削和壓迫的手段,小資產階級的平等是把平等了解為占有私有財產的平等權利。關鍵詞:民法;平等原則我國民法的平等原則是當今商品經濟規(guī)律的屬性,是現代法制的基本原則,在當代不同國家不同階級屬性的人類社會,固然其階級性質有別,但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上,相同的一點都是把平等原則作為立法的指導思想和調整商品關系的基本方針。夫妻約定財產制的發(fā)展改革及立法建議論文摘要民法上的平等原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雙方,在民事活動中的行為均應遵循這樣的準則。一、民法平等原則的產生但就“平等”而言,所謂的平等是指人與人之間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處于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的權利。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平等是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平等。西方國家生活方式多樣靈活,農業(yè)、漁獵和商業(yè)文明交叉互補,幾乎沒有形成過高度中央集權的農業(yè)國家。這種政治權力的建成必然會按照自身規(guī)律對經濟基礎發(fā)揮獨立的作用,從而阻礙生產力的發(fā)展?!钡谒臈l規(guī)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商品關系的這一特征反映到民事法律關系中,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就應當是平等的,即使是具有隸屬關系上、下級組織,彼此在民事法律關系中也應處于平等的地位。在我國平等原則不再是私有制商品經濟條件下價值規(guī)律自發(fā)作用的文配,而是社會主義經濟規(guī)律群綜合作用的結果。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平等不僅表現在商品交換的過程中,同時在生產資料的占有上勞動者在自己勞動取得的報酬上同樣實現了平等。保護公民、法人的人身財產權是社會主義民法的兩大任務之一?!边@是因為商品交換的雙方處于平等地位,一方不能命令或強迫他方,只有彼此志愿,自由讓渡,才能達到商品交換的目的。以上這些人身關系的主體必須是平等的,彼此處于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平等相待、相互尊重、互不干涉、互不侵犯。三、確立平等原則的意義及其主要特征在當今的社會沒有絕對的平等,相反諸多不平等的表現形式在各個層次得以體現,正是因為現實中存在著諸多不平等,才使人們和社會地位產生差別,才使處于社會下層的人產生改變現狀的動力并因此形成對上層統(tǒng)治者的壓力,促使其不斷做了讓步,使社會制度變得日趨合理,所以人的需要是社會發(fā)展和進步的根本原因。因此,人類的貪欲必須用社會的理性加以約束,必須在國際國內一切法律制度中貫徹平等原則。民法諸原則是我國民法社會主義特點的集中體現,它們是一個建立在公有制基礎上,反映廣大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有機整體。第一,權利主體相對獨立性與根本一致性的統(tǒng)一。國家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意愿,并不排斥統(tǒng)一意志下個人意志的相對自由。我國民法所確認的平等原則,是法律上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的具體體現。民事權利與義務的統(tǒng)一反映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企業(yè)個人利益三者的一致性。通常認為,此為我國的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民事訴訟中,雖然有原告、被告等不同的訴訟稱謂,但其訴訟地位平等。平等原則要求法官在裁判前,完全撇開當事人雙方是否“有理”,平等地保障雙方行使其訴訟權利。訴訟權利平等的意義在于保證當事人各方處于平等地位,以便形成立性和競爭性,這就是所謂的“對峙”,正如此,我們認為當事人平等是指程序性的權利平等,實質性的權利是無法平等的。民事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平等的訴訟權利并對訴訟權利的內容詳加規(guī)定固然重要,但這些權利還只是“寫在紙上的權利”,要使他們成為當事人實際享有的權利,還必須賦予當事人同等的行使訴訟權利的手段。平等原則就是保障“正義以人們能看得見的方式”得到實現的價值標準。法官在裁判過程中,應堅持程序中立原則,這一原則要求法官在司法過程中保持中立的姿態(tài),對雙方參與者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因此,平等對待當事人具有一種獨立于程序結果的價值,使各方參與者受到并確信他們受到了公正待遇。經濟結構失調,產銷脫節(jié),資源浪費,產品質量差,積壓和緊缺并存的問題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們必須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民事立法,要建立相應法律法規(guī)體系,尊重個人合法權益與承擔社會責任相統(tǒng)一,注重效率與維護公平相協(xié)調,以適應法律高速經濟關系的需要。城市工商業(yè)改革從擴大企業(yè)自主權開始,逐步進入到改革經濟管理體制和商品流通體制,大大地拓寬了市場調節(jié)的范圍,城市經濟開始從行政區(qū)域、行政層次、行政原則組織、主要采取行政命令方式調節(jié)的經濟模式,向有計劃的商品經濟轉化。第一,在主體制度和法人制度中,確認民事主體地位完全獨立。第二,在所有權制度和其他物權制度中,確認民事主體財產充分自主,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財產自主,是進行商品生產和交換的必然要求,財產自主與地位獨立是緊密相連的。第三,在法律行為制度和合同制度中,確認民事主體意志活動的相對自由,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意思自愿和協(xié)商一致,是商品交換正常進行的一般條件。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fā)展,高科技技術與產品的不斷廣泛運用,交易的內容和時空概念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傳統(tǒng)商品的衍品比重迅速增加,金融、證券、中介服務及商品交易形式,支持手段多樣化發(fā)展,一對一直接交易變成了同時在不同空間上多頭交易形式,支持手段多樣化發(fā)展,一對一直接交易變成了同時在不同空間上多頭交易,商業(yè)信用由依賴熟人轉變?yōu)橐蕾嚈C構信譽,政府和國際組織在信用擔保,爭議解決方面的作用和權威越來越大,在以市場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平等原則早已超出了一國民法的界限,成為國際法的基本原則?!睹穹▽W》鄭立、王作堂,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渡鐣髁x法制理論》張福森,人民出版社,2002年。此間的利益需要保護,對于胎兒 “只因出生時間的純粹偶然性而否定其權利是不公平的”。要解決胎兒利益保護問題,就必須從權利能力制度尋求突破。對人身權的延伸法律保護包括向前和向后的延伸保護。此間,不僅其未來的利益需要保護,而且某些現實的利益也需要保護,對于胎兒,“只因出生時間的純粹偶然性而否定其權利是不公平的”。本文針對這方面的理論進行一點探討,為確立這樣的人身權益法律保護制度而努力?!薄度毡久穹ǖ洹芬?guī)定:“胎兒,就損害賠償請求權,視為已出生。第一種學說認為只要胎兒出生是尚生存,胎兒出生前和已出生的嬰兒一樣具有民事權利能力,這種觀點被稱為總括保護主義,也稱概括主義;第二種種學說認為胎兒原則上沒有民事權利能力,但在若干例外情況下視為有民事權利能力,被稱為個別保護主義或個別規(guī)定主義;第三種學說則絕對否認胎兒具備民事權利能力,被稱為絕對主義。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胎兒是否出生,涉及到是否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這一基本事實,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如果未脫離母體則未出生,如離開母體前或離開時未存活則為死胎,這兩種情況均不享有民事權利能力;而只要其離開母體存活,則不問時間長短均為“出生”,即享有民事權利能力。二是混出說或稱一部分露出說,即認為胎兒一部分露出母體時即為出生。六是獨立呼吸說,認為應以胎兒能獨立呼吸時為出生時間。反之,身體既已脫出,則臍帶雖與母體聯(lián)絡,不妨謂之出生。即全部露出時須有呼吸能力。(三)、我國法律中關于胎兒民事權利能力的規(guī)定與實踐的矛盾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出生與否的判斷往往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guī)定,“出生的時間以戶籍證明為準;沒有戶籍證明的,以醫(y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為準。后因孩子明顯發(fā)育遲緩,被診斷為腦癱。因此,如何防范胎兒人身利益被非法侵害、如何對受損害的胎兒利益進行法律救濟以及處理侵害人等重大問題,就成為法律的一大盲區(qū)。因為胎兒的利益和母親的利益不是同一個概念。另外我國《繼承法》中關于胎兒的規(guī)定存在理論矛盾。民法以保護自然人和自然人的人格為使命,對“人”的規(guī)定應當建立在普遍定義的基礎上,同時關懷每一個自然人的特殊需要,才能周全地保護人和人的利益不受非法侵害。二、關于胎兒的法律地位的理論對于胎兒的法律地位亦即胎兒權利能力的性質,學術界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一是法定停止條件說或人格溯及說。依照此種學說,即使在懷孕期間,胎兒也被視為具有與已出生的人同樣的法律地位,具有權利能力(或“有限”的權利能力),只是以后胎兒為死體時,其已經取得的權利能力才溯及地取消,也就是胎兒的權利能力的取得附有解除條件。因此,在此種情形,雖然侵害行為早于出生,但胎兒的賠償請求權只能在其出生時取得,即損害于出生時方真正完成??傊姓J胎兒在懷孕期間有權利能力,以胎兒的父母為其法定代理人,顯然更加有利于胎兒利益的保護。綜觀世界各國立法和我國臺灣省的“立法”,關于胎兒是否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前文已說明有三種立法模式。胎兒惟于其利益之范圍內,視為既已出生,故關于損害賠償請求權、認領請求權、繼承及受遺贈等,均視為已出生。在立遺囑人死亡時已經受孕的胎兒,有按照遺囑接受遺產的能力?!薄ⅰ疤壕屠^承視為已出生。三是絕對主義,絕對否認胎兒具備民事權利能力。(二)關于胎兒權益保護的理論胎兒是將來才能出生的人,各國民法均規(guī)定只有出生之后方可取得權利能力,即有資格享有權利、負擔義務,而胎兒在未出生前受到侵害,在出生之后可否請求損害賠償,民法對胎兒利益是否予以保護,如何保護,保護的依據是什么,一直是民法理論界爭論不休的問題。因為生命法益是先于法律而存在,是人性之表現與自然創(chuàng)造的一部。法律在此方面應受自然現象之拘束,不容忽視。 權利能力說。 人身權延伸保護說。法律規(guī)定,自然人之所以享有人身權利,是因為其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在對人身權益進行保護中,缺少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的保護,就必然導致自然人人格利益保護的殘缺,自然人的人格利益就無法得到全面的保護。依人身權延伸保護理論,胎兒利益因其未出生的特征,基本上屬于先期人身法益,又細分為幾種類型。二是先期身體法益。從胎兒成功孕育于母體之時起,即存在先期健康利益,法律確認這種先期健康利益,依法予以保護。人身權延伸保護理論擺脫了傳統(tǒng)權利能力的束縛,以法益作為胎兒應受法律保護的基點,避開了將權利能力作為請求權根據所帶來的尷尬局面。當然,胎兒畢竟是未來人,出生只是一種可能,其權利能力顯然不同于自然人,應以胎兒利益發(fā)生障礙為限。”這一規(guī)定雖然沒有明確規(guī)定胎兒的繼承權,但實際上承認并保護了了胎兒的繼承利益,是對胎兒人身利益法律保護的有益嘗試?!边@一課題組起草的《〈中國民法典?侵權行為法編〉(草案)建議稿》對此也有涉及,如第30條關于“侵害胎兒的身體健康”規(guī)定,“因侵害受害人的人身而使胎兒受到損害的,胎兒出生后,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損失”。梁慧星、孫憲忠、尹田、徐海燕、謝鴻飛等起草的《中國民法典?總則編條文建議稿》第13條關于“出生時間”規(guī)定,“自然人出生的時間,以戶籍登記為準。而且建議稿還對我國臺灣省的“民法”中存在的由何人行使胎兒的權利的問題,也做了詳盡的規(guī)定,即第2款:“涉及胎兒利益保護的事項,準用本法有關監(jiān)護的規(guī)定。當前,在法律對胎兒保護做出明確規(guī)定之前,將胎兒利益納入司法保護,加強對胎兒利益的司法保護和權利救濟,不失為一種理性而務實的選擇。實踐中遇到胎兒權益保護的糾紛怎樣處理呢?基于以上認識,可以考慮在司法實踐中把握以下幾個原則:第一,胎兒人身利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其在母體中受到身體損害或者健康的損害,法律確認其損害賠償請求權;第二,胎兒尚在母腹中,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其損害賠償請求權不是由其母親行使,而是依照監(jiān)護制度,由其監(jiān)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依法行使;一旦父親或母親成為胎兒的侵權人時,則胎兒的監(jiān)護權轉歸政府實施,政府有權對胎兒的父母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并防止父母給孩子帶來新的損害;第三,如果受害人受到非法侵害,致胎兒流產、死產的,受害人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亦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如果屬于一般侵權行為,則實行過錯責任原則,其構成要件為侵害行為、損害后果、因果關系、過錯;如果屬于特殊侵權行為,如環(huán)境污染、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等,則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其構成要件為侵害行為、損害后果、因果關系。(1)由于交通事故,胎兒父親因他人侵權行為而喪失或喪失勞動能力;(2)由于環(huán)境嚴重污染,嚴重損害父母健康及生殖遺傳功能,導致嬰兒出生時的先天畸形或疾病;(3)由于母親服用某種藥品或使用某種產品,導致嬰兒出生的先天畸形或疾?。?4)因母親接受錯誤的醫(yī)學診斷或治療,而導致嬰兒出生時的先天畸形或疾病;(5)母親在懷孕期間受到重大精神
點擊復制文檔內容
環(huán)評公示相關推薦
文庫吧 www.dybbs8.com
備案圖片鄂ICP備17016276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