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此致 xxx區(qū)人民法院答辯人:xxx 2015年1月28日附證據(jù)4份:(1)《勞動合同》1份(2)《收入證明》1份(3)《手機通話記錄清單》1份(4)《借款欠條》1份。四、答辯人同意“本案受理費由被告負擔”,理由如下:原告xxx近幾年來經(jīng)常的無理取鬧,答辯人出于丈夫?qū)ζ拮拥膼垡恢痹诎菰?,相信此次原告提出離婚訴訟請求也是一次頭腦沖動的無理取鬧,答辯人作為原告的丈夫,包容了原告那么多年,不在乎再包容一次,所以答辯人愿意承擔本案受理費用。答辯人從事噴漆鈑金技術(shù)工作十幾年,有著行業(yè)內(nèi)豐富的技術(shù)經(jīng)驗,就職于xx市規(guī)模比較大的汽車修理廠,工資遠高于《xx市企業(yè)最低工資標準》的1045元,達到4600元,加上平時利用工作之余在街上擺地攤賺錢,每月總收入約有6000元,以xx地區(qū)的生活水平,答辯人完全有能力撫養(yǎng)長子及次子。理由是:原告沒有固定的工作,也沒有正常的收入,20多年來,原告一直好吃懶做,生活奢侈,每份工作都不超過半年就以總總理由辭職,一直以來家庭生活開支絕大部分都是答辯人用工作收入來支撐,原告根本就沒有能力獨自撫養(yǎng)孩子,更無法獨自讓孩子在精神上及物質(zhì)上正常、健康的成長。答辯人念及原告二十多年間的夫妻感情及保護兩個尚未成年孩子免于承受父母離婚所帶來的巨大傷害,不接受離婚原告就認為“做事無法與被告溝通”。(3)答辯人白天在汽修廠上班,晚上在街上擺地攤賺錢填補家用,辛辛苦苦的為了這個家能過上幸福的日子,原告也每天晚上在答辯人擺地攤期間送上晚餐以關心答辯人,盡管答辯人如此的努力還是無法滿足原告對物質(zhì)的需求及其異性朋友對原告的誘惑,總是指責答辯人物質(zhì)上的無能及無法溝通。(2)原告近幾年來,開始與一些男性朋友利用手機的聊天軟件經(jīng)常聊些語氣曖昧的內(nèi)容,甚至夜不歸宿(以前從未有過),更離譜的是居然帶著次子岑業(yè)祥遠赴南寧會見男性朋友,白天三人游玩,晚上安排次子岑業(yè)祥住親戚家,原告卻和男性朋友在外面開房,面對答辯人的詢問言辭閃爍。原因有:(1)自結(jié)婚并生育了兩個兒子,一家人其樂融融,令旁人羨慕,偶爾的瑣事爭吵也是很多家庭存在的現(xiàn)象。原告在訴訟中提出“婚后夫妻時常為了家庭瑣事爭吵,被告無端懷疑、指責原告,做事無法與被告溝通。就xxx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根據(jù)相關事實答辯如下:一、答辯人不同意離婚,懇請法院駁回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如下:()依事實寫以上答辯請求,希法院予以采納。被答辯人:(原告):XXX,男,32歲,漢族,籍貫XXX,原戶口為XX市,于93年元月轉(zhuǎn)為市戶口,在市XX有限公司工作,住市XX路公寓。同時原告現(xiàn)在廣州經(jīng)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隱瞞,答辯人無法查清她的財產(chǎn)狀況,請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財產(chǎn)的情況下,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依法分割。三、夫妻共同財產(chǎn)依法分割。如今,孩子長大了,更需要完整的親情,這些都是他年邁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親無法給予的,不能為了外部經(jīng)濟條件,忽略孩子內(nèi)心的健康成長。具體理由有三點:第一,作為男孩,隨父親生活對他日后的成長,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從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第二,原告長期經(jīng)商,根本無暇照顧兒子,原來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撫養(yǎng),現(xiàn)在她父母已經(jīng)年邁,身體也不是太好,而兒子又漸漸長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長的關懷,答辯人可以給予孩子所需要的關愛和理解。二、婚生子王XX由答辯人撫養(yǎng)。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王XX起訴我離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辯意見:一、答辯人同意離婚。以上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綜上,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夫妻關系的現(xiàn)狀是雖有微小矛盾但屬于夫妻正常鬧別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女兒尚未成年,離婚會對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傷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為維護家庭的和睦關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長,請求法院不予判決離婚。婚后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二人關系相敬如賓,雙方夫妻感情一直較為融洽,并于19xx年9月生育一女,答辯人在家撫養(yǎng)女兒,被答辯人在外工作來維持共同的家庭生活。答辯人一直維護自己對家庭的忠誠義務,所以被答辯人訴稱與事實嚴重不符。雖然被答辯人心胸狹窄,思想偏執(zhí),但答辯人從來沒有和被答辯人計較,因為答辯人始終希望被答辯人能夠珍惜雙方建立起來的感情和家庭,因而忍辱負重,一再寬容忍讓。答辯人是從事銷售工作的,因為工作關系接觸異性是難以避免的,被答辯人便喜歡無端猜忌,甚至經(jīng)常在家中當著孩子的面惡語中傷答辯人。后本案經(jīng)法院審理后,采納吳律師的答辯理由,后判決不準予雙方離婚。離婚答辯狀15(李某因感情不合及女方在外有婚外情為由向法院提出與女方離婚。(5)法律依據(jù)。(3)事實依據(jù)。一般要有下列內(nèi)容:(1)雙方當事人情況。問:不交答辯書法院能繼續(xù)審理案件嗎?答:根據(jù)民訴法第113條規(guī)定,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此致xx縣人民法院答辯人:相關知識問:何時遞交答辯書有效?答:收到起訴狀十五日內(nèi)。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jù),又無法律依據(jù),答辯人不能接受。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于原告,且收入穩(wěn)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zhì)生活條件。其他原告未盡到監(jiān)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答辯人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yǎng)。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二、關于子女撫養(yǎng)權(quán)的問題(一)雙方婚后生有一子司xx,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tài)。且答辯人品行良好,奮斗上進,并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guī)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如果夫妻二人不發(fā)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婚后雙方感情穩(wěn)固,家庭幸福,同年農(nóng)歷11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jié)晶兒子司xx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離婚民事答辯狀答辯人司XX,男,xxx年10月9日生,漢族被答辯人孫XX,女,xxx年4月6日生,漢族xxx年11月14日,答辯人收到xx縣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孫XX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yǎng)權(quán)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jīng)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原告并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3證據(jù)。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為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2答辯請求。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shù)脑?,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于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說明原告無權(quán)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jù)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如答辯人委托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后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后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系。答辯人: XXX20xx年xx月xx日離婚答辯狀14(一)首部。為維持生活,我先后兩次借款一萬元,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yǎng),這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4 、 其他家庭共同財產(chǎn)約一萬余元,因房屋歸 XX 所有,這些財產(chǎn)也歸其所有,由 XX 支付五千元給我。2 、 XX 自孩子出生后就沒有向家里交過一分錢,至今已有兩年零七個月的時間,其 20xx 年前四個月的平均工資為 XX 元,那么,應有 XX 元的工資收入,這部分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我要求分得一半。孩子年幼,之前一直由我照顧和看管, XX 對孩子又不管不問,我一直不能參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資助,目前我沒有太多的經(jīng)濟能力支付女兒的撫養(yǎng)費,因此,我只能保證支付女兒每月 XX 元撫養(yǎng)費。保證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此致臨漳縣人民法院答辯人: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離婚答辯狀13答辯人: XXX ,女, XXXX 年 X 月 XX 日出生,漢族,無業(yè),住 XX 路 XX 新村 XX 幢 XX 室答辯人就 XX 訴我離婚一案,提出答辯如下:一、 同意解除與的婚姻關系我與 XX 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 XX 已經(jīng)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后,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 XX 的婚姻關系。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jù),又無法律依據(jù),答辯人不能接受。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于原告,且收入穩(wěn)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zhì)生活條件。其他原告未盡到監(jiān)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答辯人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yǎng)。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二、關于子女撫養(yǎng)權(quán)的問題(一) 雙方婚后生有一子——XXX,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tài)。且答辯人品行良好,奮斗上進,并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guī)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如果夫妻二人不發(fā)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楹箅p方感情穩(wěn)固,家庭幸福,同年農(nóng)歷11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jié)晶——兒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20xx年11月14日,答辯人收到臨漳縣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XXX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yǎng)權(quán)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jīng)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原告并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答辯人:年 月 日離婚答辯狀12答辯人XXX,男,1981年10月9日生,漢族,住臨漳縣杜村集鄉(xiāng)宋村。本案訴訟費用應由原告承擔。二、如果原告堅持要離婚,答辯人也同意離婚,但須要原告滿足下列條件:婚生子林XX隨答辯人生活,原告每月給付婚生子林XX300元撫養(yǎng)費,一直支付到婚生子成年為止,且一次性付清,理由是原告在婚前已經(jīng)有兩個孩子(具體指原告在與答辯人結(jié)婚前,與別人所生的孩子)。此致***縣人民法院答辯人:劉***離婚答辯狀11答辯人:林XX,男,漢族,出生于1978年X月29日,初中文化,農(nóng)村居民,住四川省大竹縣烏木鎮(zhèn)廣子村14組,身份證號碼:5***29XXX,聯(lián)系電話:13112515XXX答辯人林XX針對原告周XX的訴訟請求,根據(jù)相關事實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