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本會的性質〖必須載明:本商會是由 X X省籍(或 X X 省 X X 市籍)自然 人或法人在廣東省投資興辦,(或由本省 X X 市籍自然人或法人在本省 X X市投資興辦),經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yè)自愿發(fā)起組成的,以促進省際(或市際)經貿合作為宗旨的聯(lián)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必須載明:本會會員為企業(yè)會員,不吸收個人會員。 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zhí)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guī)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九條 本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兩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召集。理事會為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任制)、理事組成(理事人數不超過會員或會員代表數的三分之一),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商會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職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監(jiān)事會任期與理事會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按章程規(guī)定經常務理事會授權可以行使以下職權: (一)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報常務理事會審核; (二)部署辦事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處理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事務; (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會長、副會長、選任制秘書長每屆任期 X年(每屆不得超過 4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如選任制的,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享有對其的選舉權及罷免權,列入第二十一條(五)中?!? 第四十三條 本會會長(法定代表人)的變更。 第四十八條 本會執(zhí)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jiān)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 第五十四條 本會的印章管理〖由商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其中必須載明:商會印章、秘書處印章及財務專用章的使用審批權限由商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第六十一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 30 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七條 重大活動備案報告〖商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重大活動進行界定,其中必須載明:本會開展重大活動如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修改章程,涉及領導機構及負責人的選舉,法定代表人和秘書長以上負責人變更等會議;舉辦大型研討論壇,組織展覽展銷活動,創(chuàng)辦經濟實體,參與競拍、投資或承接大型項目,開展涉外(包括港澳臺地區(qū))活動,接 受境外 10 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以上的捐贈或贊助,發(fā)生對商會有重大影響的訴訟活動等,應提前 30 天向登記管理機關作書面報告,并自覺接受相關業(yè)務指導單位的指導;本會重大事項備案報告均采用書面形式,主要內容包括:活動的內容、方式、規(guī)模、參加人員、時間、地點、經費等方面。 第五十二條 本會接受捐贈時,應當遵守 法律法規(guī),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或變相攤 派。本會聘用、解聘承辦審計業(yè)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應 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章 內部管理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yè)務 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 )其他合法收入。 秘書長出席(或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會長辦公會議。 第三十七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會長辦公會議;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 ) X X X X X X X X X。 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托副會長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一條 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