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的意思。 【實務操作要點】 ①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② 書面通知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絕; ③ 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④ 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注意: “應當 ”的含義不再贅述。 【實務操作要點】職工花名冊中的必備內容一個都不能少,否則,按照該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要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21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實務操作要點】《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終止的六種情形,在此增加了一條。 【實務操作要點】 ① 有一個開發(fā)區(qū)的企業(yè) 與食堂勤雜工簽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被我否定了,為什么?因為我認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與固定期限合同沒什么本質的區(qū)別,只是終止合同的形式不同而已。